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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因為隔壁學長的熱情邀約和我也想挑戰自己。
所以,參加了太魯閣半程馬拉松。
之後,學長借給我一本書,他個人讚不絕口。
書名:Born to run。
作者是一位體育界的記者,他本人有190公分高,有一天他想要跑步,卻換來腿部的傷痛。
無論是哪位physician或是醫生,皆無法徹底地解決他的問題,只能建議他:放棄跑步吧!

這整本書,從他因為先天體型被醫界判定不能跑步,到他一直踏訪馬拉松界的傳奇:塔拉烏瑪拉人及認識了白馬,讓他明白跑步的愉悅和舒暢。
看完,得到不少心得,關於馬拉松的技巧、精神。我最喜歡史考特(美國超馬之神),他每次比賽都是第一個到達,但他卻會留下來等到最後一位跑者抵達終點(超馬有一百英里,依路徑的情況,有些要跑上個幾天都有可能),因為他明白也希望讓落在最後卻堅持跑完全程的選手知道自己並不孤單。他怎麼可以這麼有同理心,他的modest,他的精神讓我很崇仰。
另外,作者更提出演化証據來說明:人,天生就會跑。

其中,另一位吸引我的跑者就是珍,她很瘋狂,什麼事總是做到極限,而超馬對她而言,是她希望可以進入禪的境界,就可以像佛陀一樣將和平與微笑帶給世界,她覺得跑步可以讓她成為她想要成為的那種人:善良、溫和。
我很能認同她的想法。因為馬拉松是對自己最好的挑戰,也是平靜心情的好方法。
在跑步的時候,我們必須了解自己,然後,超越自己,超越自己的認為的疲憊,戰勝自己的惰性,而得到的利益就是健康的身、心、靈。
由白馬舉辦的
銅俠谷馬拉松,整個過程讓我覺得很感動。
白馬最後演講的那席話,讓人很動容。
運動,不在於成績獎牌,而在於那股不放棄的精神,是精神美麗了整場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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